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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政策辑要2023年(10月号)来源:admin时间:2023-11-22阅读量:2051

 

 

国家政策

 一、基础设施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

二、多式联运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命名中欧班列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集成应用示范工程等19个项目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

三、商贸流通

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的批复》

四、铁路物流

国家铁路局:《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

五、农村物流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公布第四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通知》

六、物流安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地方政策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安徽省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等10部门:《云南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2部门:《第一批广西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自治区资金补助方案》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服务货运企业发展助力全年经济目标冲刺十条举措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江西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监督实施细则》

上海市交通委:《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年)》

专题聚焦

“一带一路”物流与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件 :   2023年10月份物流相关政策目录

国家政策

一、基础设施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10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定位,把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努力打造促进中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样板,构建新疆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助力创建亚欧黄金通道和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为共建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通知》要求,建设联通欧亚的综合物流枢纽,创新物流运输服务模式。推进公铁联运“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次结算”,探索建立符合沿边地区多式联运发展特点的业务模式和规则标准,加快与国际联运规则衔接和标准互认,推动多式联运规则标准“走出去”。探索赋予运单物权凭证功能,为有关国际规则制定提供实践支撑。探索开展基于铁路运输单证的金融服务。加强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积极支持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开行中欧班列,有效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支持搭建国际多式联运物流信息平台。优化自贸试验区与周边国家主要城市航路航线网络衔接,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并结合乌鲁木齐机场、喀什机场国际航线网络建设需要,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航权安排,培育发展国际航空市场。

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

10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鼓励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包头稀土产品检测检验中心。支持内蒙古发展枢纽经济,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研究应用公路集装箱模块化运输。培育发展银发经济。

《意见》提出,加快建设以满洲里口岸为节点,内连大连港、秦皇岛港和东北地区,外接俄蒙至欧洲的向北开放东通道,以二连浩特口岸为节点,以中蒙俄中线铁路为支撑,内连天津港和京津冀,外接俄蒙至欧洲的向北开放中通道,完善货物通关、物流贸易和生产加工功能。提升满洲里、二连浩特中欧班列口岸服务能力,推进内蒙古开行中欧班列扩容提质,研究将发往蒙古国班列纳入图定线路。提升乌兰察布中欧班列集散能力。加快推进中蒙俄中线铁路升级改造可行性研究,协同推动乌兰察布至乌兰巴托至乌兰乌德跨境铁路通道升级改造。推进甘其毛都、策克等口岸跨境铁路前期研究和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智慧口岸”、“数字国门”试点建设,提升口岸通关保障能力。

二、多式联运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命名中欧班列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集成应用示范工程等19个项目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

10月9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命名中欧班列集装箱多式联运信息集成应用示范工程等19个项目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承担“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运作企业,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在运输组织模式优化、联运信息互联共享、专业技术装备研发、联运服务规则衔接、推广应用“一单制”“一箱制”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我国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商贸流通

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的批复》

10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上海市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上海在改革开放中的突破攻坚作用,鼓励先行先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扩大电子商务领域对外开放,打造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新高地,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按照《方案》明确的目标定位和重点任务,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风险防范化解,扎实有效推进“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工作。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注重总结经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四、物流法规

国家铁路局:《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

10月10日,国家铁路局起草形成《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程》)

《规程》要求,托运人向铁路运输企业交运货物,应当提出货物运单。托运人应当如实填写托运相关信息,对其在货物运单和物品清单所填记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因货物性质特殊,对运到期限、运输条件等有特殊要求的,托运人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商定,并在货物运单上记明。

《要求》要求,铁路运输企业不得拒绝受理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需求。不能受理时,应向托运人说明理由。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禁止或者限制运输货物的规定。

五、农村物流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公布第四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通知》

10月2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公布第四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农村物流发展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和整体推动,充分利用交通运输、邮政、商务、农业、供销等既有资源,打好政策组合拳,加快推动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围绕健全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创新物流运输运营模式、健全完善标准规范、提升物流装备技术水平、培育龙头骨干企业等方面找准发力点和突破口,加大政策创新和改革力度,持续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分析研判“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电商直采、中央厨房、定制农业等产业发展的新模式、新需求,支持农村物流经营主体加大创新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平台、物流信息平台等载体,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各环节,加强供需高效匹配、物流优化组织、服务快捷直达,实现交通物流资源高效集约配置,提升货运物流效率和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服务能力,为加快推动农村地区新产业新业态跨界融合、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物流安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10月12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提出,在役公路重点路段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车辆可能驶入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压输电线塔、危险品储藏仓库等设施,未按建设期标准规范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

(二)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高速铁路的桥梁以及特大悬索桥、斜拉桥等缆索承重桥梁,未按建设期标准规范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

《标准》提出,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的公路范围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相关单位和个人违法从事采矿、采石、采砂、取土、爆破、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作业,以及违法设立生产、储存、销售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危及重要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的;

(二)相关单位和个人违法从事挖掘、占用、穿越、跨越、架设、埋设等涉路施工活动,危及重要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的;

(三)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焚烧物品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严重影响公路通行的;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

(五)载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未经审批许可或未按审批许可的行驶时间、路线通过实施交通管制的特大型公路桥梁或者特长公路隧道的。

地方政策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安徽省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

10月1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安徽省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建设一批国家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培育若干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形成一批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争创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供应链资源配置中心。

《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供应链双招双引,明确建立健全供应链双招双引机制、编制供应链发展实施方案、开展供应链招引活动等。二是聚焦重点提升供应链资源配置能力,包括做优做强汽车首位产业供应链、大力培育先进制造产业供应链、夯实大宗商品物流供应链、完善医药物流供应链、构建冷链物流网络、发展外向型供应链、培育供应链金融等。三是打造重要供应链枢纽,包括建设合肥综合性供应链枢纽中心以及芜湖大宗商品及航空货运、蚌埠江淮海联运、亳阜宿农产品冷链和医药等供应链枢纽。

云南省商务厅等10部门:《云南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10月25日,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邮政管理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在全省基本实现县城有连锁商超和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站、具备条件的村有连锁便利店并通快递的目标。《行动计划》提出,要推动村级寄递综合服务站点设施共建、服务共享,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鼓励偏远地区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2部门:《第一批广西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自治区资金补助方案》

10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第一批广西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自治区资金补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第一批广西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精品线路自治区资金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对广西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总额的30%,最高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补助范围包括与多式联运活动直接相关的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建设、联运换装作业设施设备的购置与研发、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规范研制、联运线路拓展运营等。

《方案》提出,本批次补助资金涉及南宁、柳州、梧州、防城港、钦州5个设区市,涉及第一批广西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项目有以下六个:一是西部陆海新通道陆路跨境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二是“技术创新驱动钢铁产业”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三是“四维联动 三网融合”汽车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四是“桂东智慧多式联运-民生工业保通保畅”梧州新港“铁水公”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五是广西—东盟“双循环”区域协同陆海联动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六是“陆空运输无缝衔接+一体化高效服务”多式联运服务品牌和重点线路。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服务货运企业发展助力全年经济目标冲刺十条举措的通知》

11月3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印发服务货运企业发展助力全年经济目标冲刺十条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市交通局深入开展“货车司机暖心服务”专项行动,即日起至年底,在松溪旧县、富岭、岩前、建宁、平和灵通山等省界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服务点,为过往货车司乘人员免费提供“暖心”大礼包(包括方便面、矿泉水等)。

《通知》提出,省级出台新一轮“丝路海运”港航发展扶持政策(2023-2025),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丝路海运”航线拓展、集装箱中转业务发展、海铁联运发展等;沿海各地加快出台配套港航扶持政策,做大全省港口吞吐量和运输量。省港口集团加快福建东南多式联运有限公司运作,大力发展海铁联运、完善国际航线网络,吸引中西部货源从我省港口进出。

《通知》提出,省厅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高速集团出台新一轮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对大中型货运车辆、集装箱车辆、绿色通道车辆等重点车辆及重点通道实行差异化收费;鼓励各地借鉴南平建瓯、龙岩新罗等地做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物流园区聚集、车流量大的区域周边高速公路,采取指定区间点对点通行的货车免收通行费,有效缓解国省道通行压力。

《通知》提出,各地市交通局联合公安部门,实施“车货无忧工程”,严厉打击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停车场偷盗车辆燃油货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10月23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打造行业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交通运输法规政策体系。加强行业新兴领域、重点领域、监管方式创新等方面立法,加快推进《河南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办法(修订)》《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立法,持续优化制度供给,以高质量立法推进行业营商环境持续和优化。及时修改或废止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通知》要求,打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高效多式联运体系。依托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公铁、铁水、空陆等重点领域“一单制”。探索推进铁路、港口、民航、船公司等信息共享,实现运输全程可监测、可追溯,提升多式联运便利化水平。

江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江西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监督实施细则》

10月11日,江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制定出台《江西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监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规定,支队应督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科学设置车辆救援服务驻点、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和专业车辆,公开所辖路段的车辆救援服务单位名称、收费标准、服务求助和监督投诉电话,制定车辆救援服务标准和规程,定期组织车辆救援服务单位培训和演练;支队应加强对单次实施车辆救援服务收费20000元及以上的收费的备案管理,并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备案的收费情况进行回访,经核查发现存在不合理收费的,应向车辆救援服务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大队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每月对单次实施车辆救援服务总收费20000元以下的收费情况进行回访,回访次数不少于当月车辆救援服务总次数的5%,发现存在不合理收费的,向车辆救援服务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发生交通事故或需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现场处置的车辆救援行为,大队在接到车辆救援服务单位通知后,应当派员现场监督,并向当事人发放《江西省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监督卡》。

上海市交通委:《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年)》

10月11日,上海市交通委发布《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至2035年,建成“开放畅达、立体融合、绿色便捷、智慧高效”的商务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具体包括:

开放畅达的枢纽交通。优化拓展虹桥机场国际航运服务功能,提升与全球主要城市的连通性。依托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完善对外通道布局,实现“123”交通圈目标,即至长三角南北拓展带城镇1小时通达,至长三角城市群主要城市2小时可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

立体融合的交通网络。形成道路、轨道、公交等多层次网络立体互联、多种交通方式融合发展的新格局,融入上海市域立体交通网络,实现商务区内道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提高商务区内轨道交通服务水平,公交线网密度达到4公里/平方公里。

绿色便捷的交通服务。构建商务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实现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0%,虹桥枢纽轨道集疏运比例达到60%,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85%。推动建设商务区15分钟社区生活圈。

智慧高效的交通管理。全面建成商务区一体化综合交通平台,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枢纽交通出行智能化、综合管理智慧化,推动商务区交通服务更便民、出行更高效。

 

专题聚焦

“一带一路”物流与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习近平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10月18日上午,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

习近平在谈到共建“一带一路”的经验时表示,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合作共赢才能办成事、办好事、办大事。只要各国有合作的愿望、协调的行动,天堑可以变通途,“陆锁国”可以变成“陆联国”,发展的洼地可以变成繁荣的高地。经济发展快一些的国家,要拉一把暂时走在后面的伙伴。只要大家把彼此视为朋友和伙伴,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成就,赠人玫瑰则手有余香,成就别人也是帮助自己。把别人的发展视为威胁,把经济相互依存视为风险,不会让自己生活得更好、发展得更快。

在主旨演讲中,习近平宣布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

一、关于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习近平说,中方将加快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参与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办好中欧班列国际合作论坛,会同各方搭建以铁路、公路直达运输为支撑的亚欧大陆物流新通道。积极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加快陆海新通道、空中丝绸之路建设。

二、支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中方将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同更多国家商签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主动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高水平开放,扩大数字产品等市场准入,深化国有企业、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领域改革。中方将每年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未来5年(2024-2028年),中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有望累计超过32万亿美元、5万亿美元。

三、开展务实合作。中方将统筹推进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各设立3500亿元人民币融资窗口,丝路基金新增资金800亿元人民币,以市场化、商业化方式支持共建“一带一路”项目。本届高峰论坛期间举行的企业家大会达成了972亿美元的项目合作协议。中方还将实施1000个小型民生援助项目,通过鲁班工坊等推进中外职业教育合作,并同各方加强对共建“一带一路”项目和人员安全保障。

四、促进绿色发展。中方将持续深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合作,加大对“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的支持,继续举办“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建设光伏产业对话交流机制和绿色低碳专家网络。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到2030年为伙伴国开展10万人次培训。

五、推动科技创新。中方将继续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举办首届“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未来5年把同各方共建的联合实验室扩大到100家,支持各国青年科学家来华短期工作。中方将在本届论坛上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愿同各国加强交流和对话,共同促进全球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安全发展。

六、支持民间交往。中方将举办“良渚论坛”,深化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文明对话。在已经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艺术节、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联盟的基础上,成立丝绸之路旅游城市联盟。继续实施“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七、建设廉洁之路。中方将会同合作伙伴发布《“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成效与展望》,推出《“一带一路”廉洁建设高级原则》,建立“一带一路”企业廉洁合规评价体系,同国际组织合作开展“一带一路”廉洁研究和培训。

八、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中方将同共建“一带一路”各国加强能源、税收、金融、绿色发展、减灾、反腐败、智库、媒体、文化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继续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并成立高峰论坛秘书处。

习近平会见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

10月18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来华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

习近平强调,当今世界面临许多全球性威胁和挑战,国际社会必须团结合作,更加重视发展问题。我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为了找到携手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的正确路径;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全球发展倡议,就是为了汇聚积累更多正能量,促进各国的共同发展,助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不让任何国家掉队。

习近平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年来,取得许多实实在在的成果,展现出蓬勃向上的生机活力。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共建“一带一路”已经成为广受欢迎的全球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联合国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伙伴。中方愿同联合国机构一道,扎实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贡献。中方支持联合国以及古特雷斯秘书长的工作,愿同联合国机构加强合作,促进多边主义和世界多极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中俄国家领导会谈推进共建“一带一路”

10月18日中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同来华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俄罗斯总统普京举行会谈。

习近平指出,普京总统连续3次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体现了俄方对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支持。俄罗斯是中国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重要伙伴。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入运营,为两国人民带来了实打实的好处。中方愿同俄方及欧亚经济联盟各国一道,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开展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希望中蒙俄天然气管道项目尽早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展好“万里茶道”跨境旅游合作,把中蒙俄经济走廊打造成一条高质量联通发展之路。

习近平强调,发展永久睦邻友好、全面战略协作、互利合作共赢的中俄关系不是权宜之策,而是长久之计。明年是中俄建交75周年。中方愿同俄方一道,准确把握历史大势,立足两国人民根本利益,不断充实双方合作的时代内涵。中方支持俄罗斯人民走自主选择的民族复兴道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双方要推动中俄务实合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开拓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以2024-2025年中俄文化年为契机,举办更多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活动。

习近平指出,不久前,金砖国家实现历史性扩员,展现了发展中国家推动世界多极化、国际关系民主化的信心。中方支持俄方明年办好金砖国家领导人喀山会晤,愿同俄方继续加强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二十国集团等多边框架内的沟通协作,为维护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以及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挥更大作用,维护中俄两国以及地区和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

中匈领导会谈共建“一带一路”合作

10月16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人民大会堂同来华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并进行正式访问的匈牙利总理欧尔班会谈。

李强表示,近年来,在习近平主席和欧尔班总理战略引领下,中匈互利合作取得丰硕成果,树立了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典范。中方愿同匈方一道努力,将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不断转化为实际行动,做相互支持的真朋友、发展繁荣的同路人、相知相亲的好伙伴,更好惠及两国人民。

李强指出,中方愿同匈方筑牢政治互信基础,继续坚定支持彼此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中方愿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与匈牙利“向东开放”战略更紧密对接,共同努力推动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务实合作不断提质升级。抓紧推进匈塞铁路项目,拓展新能源、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创新合作,更好助力两国实现各自发展目标。双方要深化教育、旅游、体育等人文交流,夯实两国关系的民意基础。中方愿同匈方加强多边领域沟通协作,维护两国共同利益,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公正合理方向发展。中国的发展对欧洲是机遇不是挑战,是动力不是风险。希望匈方继续为加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推动中欧关系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李强谈中柬合作“工业发展走廊”和“鱼米走廊”

10月17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强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来华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柬埔寨首相洪玛奈。

李强表示,今年以来,中柬领导人保持密切交往,合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果,为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中方愿同柬方传承世代友好,筑牢互信基础,深化战略合作,坚定支持彼此维护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今年中柬建交65周年为契机,加快“一带一路”倡议同“五角战略”对接,充实中柬“钻石六边”合作架构,推动新时代中柬命运共同体建设走深走实。

李强指出,中方愿同柬方共同落实好新版构建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推动两国务实合作实现更加强劲、可持续发展。着力推进“工业发展走廊”和“鱼米走廊”建设,加快建设铁路、污水处理、光缆等基础设施,打造中柬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新的旗舰项目。拓展绿色产业、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合作,助力柬埔寨加快工业化现代化进程。

多国领导人:愿携手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10月18日,多位外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在北京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时表示,高度认同习近平主席发表的主旨演讲,对习近平主席宣布的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感到非常鼓舞。他们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有力促进各国共同发展,愿继续深化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新发展,携手打造下一个“金色十年”。

俄罗斯总统普京表示,“一带一路”倡议旨在推动构建一个更加公正的多极世界,是面向未来的重要全球性计划。他说,“一带一路”倡议与各地区的一体化进程非常契合,也与俄罗斯致力于建立“合作与互动”的大欧亚伙伴关系倡议一致。俄罗斯正在大力发展本国的交通基础设施,俄方邀请感兴趣的国家参与北方航道的开发。

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在开幕式上首先用中文致辞。他表示,“一带一路”倡议已经成为有巨大吸引力的国际公共产品和重要合作平台,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积极成果。他说,基于两国人民的根本福祉和哈中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哈萨克斯坦将继续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未来三年计划新建1300公里铁路并建设新的无水港,推动哈萨克斯坦大型经济建设项目同“一带一路”倡议对接。

印度尼西亚总统佐科感谢中国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表示期待印尼新首都建设、能源转型等发展规划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对接。他特别提到印尼和中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的标志性项目雅万高铁于近日正式开通运营。他说,中国有个典故叫“愚公移山”,它告诉我们辛勤的努力可以创造出奇迹。让我们一起努力奋斗,推动共同发展,造福各国人民。

阿根廷总统费尔南德斯表示,阿中两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中,中国作出的努力“不是空头支票,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他说,在当前多边主义不断巩固的背景下,“‘一带一路’倡议成为发展前景广阔的全球合作倡议”。“一带一路”是一个促进国家间关系发展的机制,与现有地区合作机制不是竞争关系,而是有效对接各自优势。阿方支持习近平主席在本届高峰论坛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提出的措施,支持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

埃塞俄比亚总理阿比表示,“一带一路”倡议目标远大,是一项基于共同发展原则的重大国际合作倡议。他指出,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旨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具有远见卓识。非中共建“一带一路”促进了非洲地区国家间贸易和非中贸易,推动了非洲经济发展。

 

 

转载于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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